一、医嘱查对制度 (1) 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,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。 (2) 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你、时间及签名,并由另外一人核对。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需签名。 (3) 临时执行医嘱,需经第二个人查对无误,方可执行,并记录执行时间,执行者签名。 (4) 抢救病人时,医生下达口头医嘱,执行者需大声复述一遍,然后执行,抢救完毕,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。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。 (5) 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,方可执行和转抄。 二、服药、注射、输液查对制度 (1)服药、注射、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“三查七对”。三查:摆药后查;服药、注射、处置前查;注射、处置后查。七对:对床号、姓名、药名、剂量、浓度、时间、用法。 (2)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,水剂、片剂注意有无变质,安瓿、注射液瓶有无裂痕;密封铝盖有无松动;输液袋有无漏水;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。过期药品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,不得使用。 (3)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个人核对,方可执行。 (4)易致过敏药物,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;使用毒、麻、精神药物时,严格执行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》(卫医药【2005】438号文件)。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,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;给多种药物时,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。同时,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,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。 (5)发药、注射室,病人如提出疑问,应及时检查,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。 (6)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、剂量、并留下安瓿,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。 三、手术室查对制度 (1)手术室接病人时,应查对科室、住院号、床号、姓名、手腕带、性别、年龄、诊断、手术名称及部位(左右)及其标志,术前用药、输血前八项结果、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,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、物品(如CT\X线片)。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,询问过敏史。 (2)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,各种用品类别、规格、质量是否合符要求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,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。 (3)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、住院号、床号、姓名、手腕带、性别、年龄、诊断、手术部位、麻醉方法及用药、配血报告等。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,查包内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,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,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,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、大纱垫、纱布、缝针等数目,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。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,核对无误后,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,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。 (4)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,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,建立标本登记制度,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。 四、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》的要求,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、取血查对制度、输血查对制度。 1、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 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,病人血型验单,病人床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病区、住院号。 ② 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(一名护士值班时,应由值班医生协助),一人抽血,一人核对,核对无误后执行。 ③ 抽血(交叉)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,并写上病区(号)、床号、病人的姓名,字迹必须清晰无误,便于进行核对工作。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,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。 ⑤抽血时对病人与验单有疑问时,应与主管医生、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,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,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。 2、取血查对制度: 到血库取血时,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、性别、床号、血袋号、血型、输血数量、血液有效期,以及保存血的外观,必须准确无误;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。 3、输血查对制度 ①输血前病人查对: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、姓名、住院号、血型、血量、核对供血者的姓名、编号、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,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、编号、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,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。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:检查血袋的采血日期,血袋有无外渗,血液外观质量,确认无溶血、凝血块,无变质后方可使用。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。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震荡,勿加温,勿放入冰箱速冻,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。 ③输血时,由两名医护人员(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)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,询问病人姓名,查看床头卡,询问血型,以确认受血者。 ④输血请、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,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,前一袋血输尽后,用静脉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,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。输血期间,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。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,再次进行核对医嘱,病人床号、姓名、血型、配血报告单,血袋标签的血型、血编号、献血者姓名、采血日期,确认无误后签名。将输血记录单(交叉配血报告单)贴在病历中,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(血库)至少保存一天。 五、饮食查对制度 1、每日查对医嘱后,以饮食单为依据,核对病人床前饮食标志,查对床号、姓名、饮食种类,并向病人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。 2、发放饮食前,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。 3、开餐前在病人床头再查对一次。 4、对禁食病人,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,并告诉病人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。 5、应病情限制食物的病人,其家属送来的食物,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。 查对制度医嘱的查对与执行作为护理工作的基础和重点,要求护士熟悉掌握。 一、医嘱查对制度 (1)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,执行者签全名,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。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。 (2)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,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,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。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,方可执行。 (3)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,方可执行。 (4)抢救病员时,医师下达口头医嘱,执行者须复诵一遍,经双方核实无误后,方可执行。用过的空安瓿,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。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。 (5)整理医嘱、治疗卡、服药卡后,须经2人查对。 (6)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。 二、医嘱执行流程 (1)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,认真阅读及查对。 (2)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。 (3)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。 (4)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,认真查对,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、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,不得擅自更改。 (5)医嘱执行后,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,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。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、在非抢救情况下,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,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。 2、危重抢救过程中,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,护士需复诵一遍,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。 3、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,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,剂量及给药途径,以确保用药安全。 4、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,保留用过的空安瓶,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。 5、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,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,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。 6、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,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、口头医嘱制度 1、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,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、手术时执行。 2、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,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,确认无误后执行。 3、给药时,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、计量、用法,确保用药安全。 4、保留用过的空安瓿,以备查对。 5、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。 6、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,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。 7、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。 8、对违反以上规定者,给予处理。 二、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(1)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(2)护士复诵一遍 (3)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(4)实施治疗护理 (5)保留空安瓿 (6)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(7)医生补开医嘱 (8)护士签名 医嘱查对制度: 1.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,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。 2.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、时间及签名,并由另外一人核对。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。 3.临时执行的医嘱,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医`学教育网搜集整理,方可执行,并记录执行时间,执行者签名。 4.抢救病人时,医师下达口头医嘱,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,然后执行,抢救完毕,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。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。 5.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,方可执行和转抄。 1.临床科室 (1)开医嘱、处方或进行治疗时,应查对病员姓名、性别、床号、住院号(门诊号)。 (2)执行医嘱时要进行“三查七对”摆药后查;服药、注射、处置前查;服药、注射处置后查。对床号、姓名、药名、剂量、时间、浓度、用法。 (3)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,要检查质量、标签、有效期和批号,如不符合要求,不得使用。 (4)给药前,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:使用毒、麻、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:静脉给药应注意有无变质,瓶口有无起动、裂缝;给多种药物时,要注意配伍禁忌。 (5)输血前,需经两人查对,无误后,方可输入:输血时须注意观察,保证安全 3.药房 (1)配方时,查对处方的内容、药物剂量、配伍禁忌,医师签名是否正确。 (2)发药时,查对药名、规格、剂量、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;查对标签(药袋)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;查对药品有无变质,是否超过有效期;查对姓名、年龄,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。 4.输血科 (1)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,两人工作时要“双查双签”,-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。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。 (2)发血时,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起别、病房、床号、姓名、血型、交叉配合试验结果、血袋号、采血日期、血液质重。 5.检验科 (1)采取标本时,查对科别、姓名、检验目的。
(2)收集标本时,查对科别、姓名、性别、联号、标本数量与质量。 (3)检验时,查对试剂、项目、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,以及标本的质量。 (4)检验后,查对目的、结果。 (5)发报告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。 6.病理科 (1)收集标本时,查对单位、姓名、性别、联号、标本、固定液。 (2)制片时,查对编号、标本种类、切片数量和质量。 (3)诊断时,查对编号、 标本种类、临床诊断、病理诊断。 (4)发报告时,查对单位。 7.医学影像科 (])检查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、姓名、年龄、片号、部位、目的。 (2)治疗时,查对科别、病房、姓名、部位、条件、时间、角度、剂量。 (3)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。 8. 康复科 10.特殊检查室(心电图、脑电图、超声波等) |